2025年07月01日 11:07
一、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简介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是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依法对从事互联网出版活动的机构颁发的行政许可。旨在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督管
理,保障互联网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出版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未取得该许可证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属违规行为,将面
临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二、涉及的互联网出版业务范围
根据规定,需要办理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互联网图书
互联网学术出版物
互联网文学出版物
互联网教育出版物
互联网地图
互联网游戏出版物
互联网报纸
互联网杂志
互联网音像出版物
互联网电子出版物
手机出版物
三、申请条件
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需满足《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基础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明确的出版范围: 清晰界定拟从事的互联网出版内容领域。
合规的组织章程: 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新闻出版管理规定的公司章程或机构章程。
专业的组织与人员: 拥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并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
至少 10名 技术和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证明)。
至少 5名 专业编辑人员,其中 不少于2名 须持有中级或以上编辑职称(提供职称证明和身份证明)。
必要的资金与场所保障: 拥有适应出版业务需要的资金实力(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证明)、设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需提供房产
证或有效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证明)。
符合宏观规划: 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出版机构总量、结构和布局的整体规划要求。
四、申请材料清单
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使用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制发的表格。
单位概况说明书: 介绍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
人员资质证明:
技术和管理人员清单(不少于10人)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专业编辑人员清单(至少5人,含中级以上编辑2人)及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或有效期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资金状况证明: 单位近两年的验资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 公司章程复印件,以及股权结构、股东基本情况说明。
前置审批文件(如涉及): 若拟出版内容涉及其他领域(如地图、游戏需前置审批),需提供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承诺保
证书。
省级部门审核意见: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文件(此文件通常在省级初审通过后由该部门出具,作为上报总署材料的一部
分)。
五、申请与审批流程
省级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全套申请材料。
省级初审: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上报审批: 经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总署)进行最终审批。
总署审批:
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审批结果由原受理申请的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颁发许可: 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六、办理时长
法定审批时限为自新闻出版总署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含省级审核及材料补充时间)。